移民法热点问题解答
2012年12月3日
问: 我入境的目的是参加在美企业培训。但边境官员在我I-94卡上授予的签证类别为B2, 而不是B1。 我需要对边境官的错误进行修改吗?如何改正这个错误呢?
答: 首先, 如果入境的目的是参加由相关美国公司提供的企业培训, 而不是个人的观光旅行, 你应该立即 向边境官指出I-94卡上的签证类别错误。 如果你的证据齐全, 边境官会立刻改正你I-94卡上的入境记录。
如果你当时没发现这个错误, 一旦发现后, 你应当去国土安全局下属的边境保护部门要求改正。 只要证据齐全, 错误会很快被订正的。
问: 何为B1替代H-1B的申请? 有何具体要求吗?
答:B1替代H-1B是指B1签证身份持有人进入美国后, 在边境官授予的在美合法
居留期间履行和H-1B持有人相同的工作。 其具体要求是:
· 申请人要有至少本科或以上的学历
· 其学历与其在美的工作相关联
· 国外公司支付B1持有人在美工作期间的工资
· 在美居留的期间最好不超过半年
问:听说移民局对OPT申请有新的规定, 能简单总结一下吗?
答: 移民局于2012年7月份对OPT申请的截止期采取了更加严格的政策。 简要
概括如下:
· 学业完成之后OPT的申请: F-1身份的持有人可在其学习计划终止前的90天, 或终止之后的60天内向移民局递交I-765的申请。
· F-1身份的持有人必须在指定的学校官员(DSO)将OPT申请的建议输入到SEVIS之日起30日内向移民局递交I-765的申请。
· 递交I-765申请之时, F-1身份的持有人必须向移民局同时递交在30天之内由指定的学校官员签署的新的I-20表格。 否则, OPT的申请将会被否决。
· 如果F-1身份的持有人在DSO将OPT申请的建议输入到SEVIS系统后的30天内不能及时递交I-765的申请, 一定要及时通知DSO, 这样DSO可以及时取消在SEVIS系统中的对F-1身份持有人的OPT建议,
并重新输入一个新的OPT的推荐。